中国稻米 ›› 2011, Vol. 17 ›› Issue (6): 35-35.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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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省、区、市协调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 出版日期:2011-11-20 发布日期:2011-11-20
  • Online:2011-11-20 Published:2011-11-20

摘要: 自国务院4月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5月又召开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后, 各部委、单位和各地区对推进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格局已经展开。农业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在落实《意见》方面都有了具体的推进措施。甘肃、江西、四川、贵州、上海、湖南、江苏、及厦门等省(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种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明确了长远的规划布局,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8月26日,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主持召开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组第三次会议,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国研室、银监会、保监会、农发行和农业部等18个部委有关司局、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要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要求,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农业部重点要推进种业规划、法规制度、市场监管、产业政策等方面工作;科技部要重点在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基础性科研、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财政部重点要在推进种业投入机制、财政保障和扶持政策等方面有所突破;发展改革委重点要在推进规划项目指导、基础条件能力建设、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进一步取得进展;商务部重点要推进种业市场机制运行、对外贸易合作等方面加强指导。教育部、质检总局、保监会、人民银行等牵头单位,要在种业人才培养、进出口检疫、保险政策、信贷支持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会议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有关部门抓紧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和进度安排,进一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联系牵头部门,抓好措施落实,共同努力完成各项任务。要督促地方意见的出台和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和进展调度。
                                                              (中稻宣)